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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68句现实的社会建构

2024-01-29 11:22:09 句子大全

现实的社会建构

1、次级社会化中的角色带有高度的匿名性,即它们可以方便地由与它们的角色扮演者相分离。同样的知识既可以由这个老师来教,也可以由另一个老师来教,此一类型中的任何人都能传授这种类型的知识。这样的形式化和匿名化无疑与次级社会化过程中社会关系的某种情感特色紧密相连。不过,它们最重要的结果是为次级社会化过程中的学习内容赋予了比初级社会化时少得多的主观必然性。儿童早年所内化的庞大现实在解体时一定会伴随着重大的生命冲击,而后期内化的现实遭到破坏时,冲击就会小得多。此外,要把次级社会化的现实晾在一边,也会相对容易得多。

2、正当化的第二个层次是由一些已具有雏形的理论假设组成。在这里会出现一些对客观意义丛的不同解释图示。这些图示具有高度的实用性,与具体的行动直接相连。谚语、道德准则和名人金句、民间故事和传说都是这个层次最常见的东西。

3、PeterL.Berger(1929-2017)

4、当象征世界成“问题”的时候,具体的世界维护手段就是必要的。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是由人类活动在历史中制造出来的建构物,没有任何社会是完全理所当然的,象征世界更不会是这样。每一个象征世界天生都是有问题的。

5、事实上,制度是整合一体的。然而,这种整合与生产制度的那些社会过程无关。个人在他的生活背景中的制度行为是离散的,但他的生活背景是一个反思性的整体,其中的离散行为不会被当成孤立事件而是被视为隶属于一个主观意义的世界的事物。这一世界的意义并不专属于某个人,而是在社会层面上被表达和共享。只有借助于这样一个社会性共享的意义世界,制度整合的必要性才能浮现出来。

6、一个社会中的知识是在历史过程中积累下来的。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假定,由于劳动分工的存在,角色专属知识的增长速度将快于大众化的普遍知识。

7、这样的知识是制度化行为的动力。它定义了行为的制度领域和其中的所有情境,也定义和建构了情境中的角色。实际上,它控制和预测了所有的行为。由于这些知识都是社会客体化的,因此它们就像是关于现实的普遍真理体系。任何对制度秩序的剧烈偏离都会显得背离了现实。这些偏离会被理解为道德败坏、患有精神疾病或无知。这些对越轨者的精致划分需要不同的治疗,但它们都指出了一种对特定的社会世界的认知缺陷。通过上述过程,特定的社会世界就变成了“世界”。知识(有点儿像常识)位于社会基本辩证法的核心。在外化得以生产出客观世界的时候,它提供了“程序化”的通道。借助于语言和以语言为基础的认知工具,知识将世界客体化了。因此有关社会的知识可被理解为一种“实现”,它具有两层意义:一是客体化的社会现实被理解了,二是这一现实被不断地生产出来。

8、按照前面所说的论证逻辑,本书的写作便难免重复,于是就出现了以下现象:在第一章,我们以现象学的“加括号”的方法探讨了某些问题;这些问题在第二章又出现了,这时它们的现象学括号被移除,我们关心的是它们的经验起源(empiricalgenesis);在第三章,我们转而在主观意识层面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在不影响本书内在逻辑的前提下,我们已设法让它尽量易读。对于那些不可避免的重复,还希望读者能够理解。

9、多元化情境的出现以一个有着高水平劳动分工的城市社会为前提。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是相应地高度分化的,也有着高水平的经济剩余。多元主义鼓励怀疑和创新,因此它在本质上会破坏传统中理所当然的现实和现状。

10、理想自我(超我):是个体对希望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自我看法,其特点是包括人们渴望拥有的那些品质,它们通常是积极的。扩展资料:由于人们总是按照理想自我来塑造自己的,理想自我是现实自我努力的方向,而且由于一般人,特别是青年人往往以为理想中的自己就是现实的自己。因此,现实自我总是带有不可摆脱的理想自我的痕迹。

11、整体的制度秩序和它的各个部分都有可能被人们以物化的方式去理解。社会的整体秩序可以被想象成一个小宇宙,它是上帝按大宇宙的样子造出来的。无论“下面”发生什么,都只不过是“上面”所发生事情的苍白投影,而对单个的具体制度也可以依同样的方式来理解。使制度发生物化的一个基本“秘方”是赋予制度一种独立于人类活动与意义的本体论地位。婚姻可以被物化为对神创活动的模拟、自然规律的普世规定、生物学或心理学力量的必然后果,或者是社会系统的功能性要求。所有这些物化又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没有认识到,婚姻乃是一种发展中的人类产物。

12、关于知识社会学的性质和范围,人们一直有着不同的界定。但人们大都同意,知识社会学大体是要研究人类思想与作为其源头的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其直接的思想源头归属于19世纪德国思想的三大发展:马克思主义、尼采哲学和历史主义。(现实的社会建构)。

13、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集体和社会之中。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个人能否顺利发展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地利用社会资源。巧取豪夺的行为为正直的人所不齿,不善于利用社会条件的人也显得孤陋寡闻。有闲暇时间去图书馆看看,可能比上网收获大些。

14、中国的思政课占用的教育和教学时间可能世界上最长的,但很多学生包括理工科博士生不清楚关于社会的一些基本范畴。请熟记和改进下面的逻辑图,有助于我们对社会形成系统性认识。

15、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不是一社会现存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指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诸方面的总和.它不包括旧的生产关系的残余或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因为占有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能直接规定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性策和整个社会的性质,才能明确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

16、  三是要建立信用记录归集制度,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现象。信用信息公开是一种世界潮流和国际惯例。需要打破目前各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的分割、分散、封闭格局,建议组建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征集机构,专门负责征集、保存社会成员和组织的信用信息。明确规定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所辖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发挥银行、保险、社区等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及时提供所辖成员真实的信用记录。我国在征信平台的建设上,应该尽快实现四大系统信息平台的对接与整合,即金融系统的个人和企业信贷的信用信息平台,工商管理的个人和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平台,公安系统的个人与企业的法律惩罚信用信息平台,保险、电信、水电、房租等系统的缴费信用信息平台。运用信用记录和评价,不断削弱不良信用记录者的社会化生存资格而遏制欺诈失信行为的发生。

17、(2)使得大量情境可以被预先归类,情境中的活动的可预期化与标准化处理

18、主观现实的建构,即三阶的“社会化”,实则是社会实体的内化过程。通过内化,客观现实在个体这里具有了主观意义,个体也被全面地引领进社会客观世界中。社会化过程也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初级社会化,第二步是次级社会化。

19、当维护世界正当化的全职人员出现时,某些社会冲突也就出现了。在对立的现实定义相互竞争之时,必然存在着一个社会结构的根基。于是,定义现实的理论之争就这样被对立的社会利益所决定了。一个理论是否具有实用的优势,并不是看它的内在品质,而是看它对作为其承载者的社会利益群体有什么样的适用性。

20、个体间的差异与竞争在社会化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化,作为“主观现实”的社会在构成过程中的冲突和变异是否影响到社会建构。

21、对于现实的维护来讲,我们不难区分出两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类型:例行维护和危机维护。前者用来维护日常生活中的内化现实,后者则用于危机情境。二者在本质上包含相同的社会过程。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我们留意的差异。

22、社会知识库包含着与我的处境有关的知识,也透露出我可能遭遇的限制。比如我知道自己很穷,因此不指望住在高档的郊区。对于这种知识,穷人和富人当然都懂。当个人进入社会知识库时,就能为自己在社会中找到“定位”,并有可能以适当的方式来应对。那些没有共享社会知识库的人就不可能这么做。一个外国人有可能根本不把我当成一个穷人,因为在他的社会里,贫穷的标准有可能完全不同:我穿着鞋子,看上去也不饿,这种人怎么会是穷人呢?

23、(1)外化:社会是人的产物。一方面,人之为人是由社会文化形式决定的,与其巨大的变量相关。与其说是人有天性,不如说是人自己建构了自身的本性,或者说得更直白点就是,人自己创造了自己。另一方面,人的人性及其社会性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人类的自我生产总是并且必须是一种社会事业。孤立的人类个体处在动物层面。人类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拥有自己社会文化和心理形式整体的人类环境。人类总是并由此才成其为人。换句话说,既存的社会秩序先于任何个体的有机体发展。——那么,社会秩序自身是通过什么方式出现的呢?——作者回答:社会秩序是人类的产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持续不断的人类产物。

24、伯格和卢克曼将知识社会学的论域转向日常生活的知识,受到了他们的老师——阿尔弗雷德·舒茨的影响。舒茨是有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他发展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形成了自己的“现象学社会学”,主张社会学应置身于生活世界中,对人们之间的互动过程进行分析。因此,伯格和卢克曼的知识社会学也是围绕日常生活展开的。而日常生活的根基,就是“主观过程(与意义)的客体化。正是通过这一环节,主体间的常识世界才得以建构而成。”(p.30)

25、传达意义是指他人主观过程的显现,通过内化这一过程在我自身这里产生了主观意义(这一理解并非要与他人的主观过程相一致)。当个体能够理解周围的人并能将世界理解为一种有意义的、社会性的现实时,这种一般意义的内化起到了奠基作用。,是符号化和更复杂内化形式的根基。

26、经历了上述过程,我们就有可能把自我及其与之相伴的现实的一部分剥离出来,只把该部分与特定的角色情境关联起来。一边是总体自我及其现实,另一边是角色专属的部分自我极其现实,个体能让二者拉开一段距离。与在母亲面前相比,孩子更容易在老师面前隐藏自己,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隐藏能力的发展,是成年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27、(2)客观化:社会是一种客观现实。为了解释社会秩序出现、维持和转型的原因,作者对制度化进行了分析。作者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存在与各种类型行动者惯习化的行动相应的典型化(定型化)行动,就可以说制度化已经出现。换句话说,人类行动在重复中倾向于惯习化,进而产生定型化,制度化在此刻得以出现。

28、一方面,日常生活中构建的更为复杂的社会结构就是日常生活现实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客观化事物——语言和知识作为社会中的公知给我们主观体验赋予了实际意义并且持续且真实。

29、制度的上述物化也适用于角色的物化。在自我意识中,那些已通过角色而被客观化的部分也会被视为一种无法避免的命运。这样个体就可以逃避一些责任。“在这件事情上我别无选择,我所处的位置(丈夫父亲将军大主教董事长匪徒刽子手)决定了我必须这么做”。

30、在维护现实的社会过程中,人们可以区分出两类人:重要他人和非重要他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所有人,或至少绝大部分人,都会以一种重要的方式来确认自己的主观现实。不是只有重要他人才能帮助维护主观现实。但重要他人确实占据了现实维护事务的中心地位。对于“身份”这一现实的决定性因素来说,要使它能不断地被确认,重要他人的作用尤为关键。要让某人一直相信他就是自己所设想的那个人,那就需要富有情感的显性确认,这来自重要他人,比如妻子、孩子、秘书。无论是喜欢的身份还是不喜欢的身份,从客观的现实定义到主观的现实维护的过程都是一样的。

31、不难看到,物化既能发生在理论层次,也能发生在前理论层次。于是神秘的宗教启示就可以编造一个非常复杂的理论,所涉问题从最具体的人类事务延展到神圣宇宙最偏远的角落。通过物化,制度世界看上去与自然世界融合了,制度世界变成了必需的和命定的。人们就这样生活在制度世界中,至于他快乐还是不快乐,那是另外一码事。

32、不遵守技术规范,灯泡拧不进灯头里,产品就是废品。不但没有奖金,工资可能一无所有。

33、《现实的社会建构》旨在构建一套自成体系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因此它既不讲述这门学科的发展历程,也不点评此领域或社会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各式人物,不会对这些人物和动向加以整合。本书同样无意论战,只有在为了阐明某些论点时,我们才会对其他理论立场做出批判性的评论(不在正文中,而在注释中)。

34、将知识社会学的考察范围从少数人关心的科学和理论知识,扩展到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用以指导行动的知识。在考察日常生活世界这一首要的社会现实如何被建构起来的同时,阐释了日常知识在现实的社会建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揭示了“客观现实”和“主观现实”是如何构成的。

35、在伯格和卢克曼之前,知识社会学家的研究旨趣集中在“思想”的领域,或者说是“理论思维的领域”,而忽略了所有应该被当作“知识”的事物。因此,在本书中作者对这种“只关注思想史”的做法进行了修正。在他们看来,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对象是“现实的社会建构”,即“知识”是如何被建构为“现实”的,这里的现实应该包含一切“日常生活现实”,不是高高在上的思想和理论,而是常识性的、指导人们日常行为的“知识”。这个大胆的“改造”,让知识社会学从社会学理论的边缘移至中心,真正和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学展开了对话:涂尔干认为社会具有客观的事实性,韦伯则坚持社会是行动的主观意义群。而如何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主观意义何以构成客观现实,这正是知识社会学的任务。

36、个人价值是个人客体(个体)对社会主体(群体)的积极作用;

37、制度化分隔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离散的社会子意义世界有可能出现。当子意义世界建立后,人们在看待社会总体现实时就会有多个不同的视角,每个视角都来自某个子世界。那么知识会在多大程度上脱离它自己的存在根源呢?总的来看,这里体现出一个重要原则,即知识与其社会基础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知识既是社会产品,也能影响社会变迁。这一原则即社会生产与作为产品的客体化世界之间的辩证原则。

38、个体并非生来就是社会的一员,只是天生具有社会性(sociality)的倾向,随后才变为社会的一员。个体生命中存在一个时间序列,随着时间推移,个体被引导着参与社会辩证法之中(外化-客体化-内化)。内化是这一过程之起点,它对传达意义的客观事件进行了直接的理解或解释。

39、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斯洛文尼亚文理科学院院士,著有《无形的宗教》《生活世界的结构》(与阿尔弗雷德•舒茨合著)等作品。

40、这一部分介绍了对知识社会学的基本理解。人类通过活动的惯例化铸成模式→惯例活动产生着两方面的作用:在心理层面缩小人们的选择范围,为人的活动导向化提供动力;预先归类大量情境,使生活中的活动可预期化和标准化。→惯例化过程先于制度化,但与人类活动的制度化同延(coextensive)→不同类型的行动者之间的惯例活动过程形成交互类型化,从而导向制度化。(注:制度秩序被客观化:制度秩序或它的某个部分会在何种程度上被人理解为非人的实在事物?这是社会现实的物化问题。)当异端问题出现时,维持共同体的概念化发展的主要时机出现,应对方式有两种:治疗和无效。

41、社会分工带来了知识的专业化,在专业知识体系的管理人员中也出现了组织化。随着更复杂的知识形式的出现以及经济剩余的增多,专家们全职投入自己的专业事务。这些专业事务逐渐远离了日常生活的实用需求。掌管这些精巧的知识体系的专家会为自己谋求一种新的地位。他们不满足于自己仅是社会知识库中这个或那个部门的专家,还要为自己争取对知识库总体意义的裁判权,成为所谓的全能专家universalexperts。知识发展到这一阶段,就带来了一系列后果。第纯理论就出现了。全能专家在相当抽象的层次处理问题,这一层次远远脱离了变幻无常的日常生活。第二个后果是,当制度行动被如此正当化之后,它的传统主义也会增强。也就是说,制度的内在惰性会变得更强大。人们做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这件事是正确的,就是指符合全能专家针对现实所颁布的终极定义。

42、有许多历史原因导致垄断情境无法建立或难以维持,这些原因由外人的international,也有自家的domestic。因此,相互竞争的传统及其管理者之间的斗争有可能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当对现实的特定定义联结着具体的权力利益时,我们就可以将其成为“意识形态”。大多数现代社会是多元的,它们有一个共享的、理所当然的核心世界,同时又有不同的局部世界。局部世界可能带有一些意识形态功能,但意识形态之间的直接冲突已经转化为不同程度的容忍甚至合作。

43、上述惯例化过程先于任何制度化过程。但从经验上看,人类惯例活动的最重要部分与人类活动的制度化是同延的(coextensive)

44、奥裔美国社会学家,现象社会学主要代表人物之坚持人文主义的学科视角,主张打通社会学与哲学、宗教和文学等人文学科的边界。

45、托马斯·卢克曼(ThomasLuckmann,1927—2016)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斯洛文尼亚文理科学院院士,著有《无形的宗教》《生活世界的结构》(与阿尔弗雷德•舒茨合著)等作品。卢克曼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现象学社会学、宗教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卢克曼是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重要继承人。

46、制度和象征世界由活着的人予以正当化,这些人有着具体的社会位置和具体的社会利益。把理论加以正当化的历史也始终是总体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但这绝不意味着理论仅是“基础的”制度过程的映射,在“思想”与它们所维护的社会过程之间永远都是一种辩证关系。对社会变迁的理解永远都要以它与“思想史”之间存在的辩证关系为出发点。所有象征世界和所有的正当化都是人类产品,这种认识对社会学来说是最根本的东西。象征世界与正当化的存在以具体个人的生活为基础,离开了这些生活,它们就不具有任何经验上的地位。

47、经过半个世纪了,这本著作依旧是理论性极强的经典作品,值得阅读。透过现象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的概念,两位作者让马克斯•舍勒和卡尔•曼海姆所经营的知识社会学传统有了巨大的转折,“知识”回归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被表述,显得更加贴近现实的生命情境。

48、卢克曼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现象学社会学、宗教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此外,卢克曼是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重要继承人。2002年,德国社会学会授予托马斯•卢克曼终身成就奖。

49、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

50、两个关键概念:现实(reality)与知识(knowledge)。前者是某些现象的属性,这些现象是独立于人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后者则是一种确定性,它确证某些现象为真且包含一些具体特征。

51、社会同时以主观现实和客观现实的形式存在,要对社会进行充分的理论理解,就必须同时考虑这两个方面。如果把社会理解为一个由外化、客体化和内化三个步骤组成的持续辩证过程,我们就能较为恰当地把握它的主客观两面性。社会和它的每个子部分都同时包含这三个步骤。对于社会中的个体成员来说,他在社会世界中外化自身的存在,同时把社会世界作为客观现实予以内化。换句话说,生活在社会中就参与了它的辩证法。

52、在初级社会化中,儿童并不把他的重要他人理解为执行制度的人,而是把他们理解为现实的中转者。儿童把父母的世界内化为唯一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归属于任何特定的制度背景。在初级社会化以后出现的某些危机实际上都是由之后的新认识导致的。此时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父母的世界并不是唯一存在的世界,它有着相当特殊的社会位置,甚至这个世界可能是糟糕的。

53、当然,我们的立场和观点也不是无中生有地蹦出来的,文中的引用处处可见,只不过我们把它们全部放到了注释当中;与此同时,当我们试图对书中所借鉴的他人观点表达不同看法时,我们也会把它们放到注释中。这使得本书的注释占据了不小的篇幅,看上去像是对某种学术仪式的盲从,然而它实际上表达了我们对于历史的忠实与尊重。总的来说,对于本书,我们还是希望读者更在乎我们自身观点的价值,而不是我们对他人的观点做了怎样的阐释或整合。

54、语言是可以被定义为声音符号的系统,它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符号系统。语言有潜力成为一个客观世界的仓库,用以堆放丰富的意义和体验。仓库把这些物品及时保存下来,传递给下一代。

55、然而,制度无法自行去惩罚别人,必须经由行动者来操作。行动者的自我和他人都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行动者类型,是制度化下的“角色”。以原始部落的酋长为例,所谓“酋长”,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制度下作为“酋长”的角色,他代表的不是个体的“我”,而是身份笼罩下的一种权力。正如作者所说:“在给定的舞台上,行动者具身(embody)于角色之中,通过表征剧本将其变为现实。离开了这种反复的实现过程,任何一个剧本和制度都不可能在经验中存在。”(P.95)角色表征制度,是秩序总体的象征。但同时,角色也参与知识的分配、知识的储备和知识的传递,因而要透过角色分析社会,对于知识社会学尤为重要。

56、 当前,我国应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创设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遏制失信蔓延。

57、现实的社会何以被建构?人从接受社会现实是不证自明的实在到反思社会现实的物化,社会与人的辩证思考问题也逐渐被聚焦。身体的“共现”和语言的共同理解意向对传播产生着多大的影响?身体在场的呈现与否对意义的建构探讨可以进一步研究发掘。本期读书分享将与大家共同聚焦于《现实的社会建构》。

58、借用一个更为适当的概念来说,该书应被视为社会理论中“互构论”取向的开山之作。作者在书中所做的全部论述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社会是人的产物,人是社会的产物,人和社会是相互建构的。这正是“互构论”的基本命题。因此,凡欲学习社会学理论、理解互构论者,都应当将本书作为必读之书。

59、在日常生活现实中,人的表现性可以被客体化,这些表现通过人类活动的产品展现自己(枕边匕首表现愤怒的例子)。日常生活现实中随处可见客体化,语言就是人类最重要的符号系统,它源于日常生活,又紧扣日常生活。主要指向我在意识完全清醒时所体验到的现实。这种现实被使用动机所主导并有,并且我想当然得和他人共享,其他生活现实必须经由语言才能扎根于日常生活现实。语言搭建起意义的语义场,并建立起分类图式,比如阴阳、数字区分物体,语言建立了不同形式,用来区分关于行动的陈述与关于状态的陈述,诸如此类。在这个语义场中,个人经验和历史经验都可以被客观化,并被保存和积累——知识社会库就形成了。比如大家约定俗成而标准化了的一种理解,有着事情本身的逻辑,而这种逻辑可以被用来安排我所知道的各种事情。比如天气好天气坏,我应该做什么?眼睛里进沙子该做什么?过敏季节我又该做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亲戚同事和可见的公共职能部门所组成的世界中。这样我就可以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有关事情的情况整合为社会知识库中的一个类型。

60、这本书的研究计划构思于奥地利西部阿尔卑斯山脚下(偶尔也包括山顶)的一些闲谈中,那还是1962年的夏天。初始的写作计划也早在1963年就制订出来了。按照当时的设想,另一位社会学家和两位哲学家也会加入我们的工作。但由于不同的个人原因,我们两人以外的其他参与者最终都退出了。不过,我们还是非常感谢汉斯弗莱德·凯尔纳(现任教于法兰克福大学)和斯坦利·普尔伯格(现任教于法国高等研究院)不断给出的批评意见。

61、在第一章节(“日常生活的根基”)中,作者对本书在学理方面的预热,采取一种“前社会学”的哲学分析对本书核心思想进行勾勒,这些知识铺垫贯穿于后来的其他各章节中。作者一上来便指出:对日常生活现实进行社会学分析,就是对指导人们日常行为的知识进行分析。现实,指的是社会中的普通人通过常识可以感受到的现实,这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讨论,但需要分析前先考察一下人们主观意义中规整(coherent)世界的内在性质,所以在开始之前先要阐释日常知识的根基——主观意义过程的客体化,正是通过这一环节,主体间(intersubjective)的日常世界才得以建构。在作者看来,如此这般的“日常生活现实”具有:先定性、“此时此地”性、主体间性、至尊性和时空结构性等特征。

62、社会规范最基本的有三大类: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

63、交谈中语言的客观化产物成为个人意识中的客体,持续使用同一语言将生命经验不断客观化就是最基本的现实维护实例。“共同语言”——最宽泛的意义上,所有使用同一语言的人都属于能帮助自身维护现实的他人。

64、时间性temporality是意识的内在属性。每个人都意识到一个内在的时间流,这种时间流在节奏上对应于身体的生理波动。我们可以把这种标准时间理解为两种时间的交集。一种是宇宙时间及其社会历法,它基于自然的时序;另一种就是前面所说的多层内在时间。不同层级的时间性永远不可能达到完全一致。可能我想参加一场体育比赛,但必须要等到受伤的膝盖痊愈才行。

65、角色是知识库的某个特定部分的中转者。通过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个人被引入了特定的社会客体化知识领域。这些知识不仅包括狭义的认知层面的知识,也包括规范、价值甚至情感等层面的知识。当法官自然要懂法律知识,但对于那些范围大得多的、与法律相关的人类事务,他同样得懂。在情感领域,法官也必须掌握恰当的“知识”,比如他必须得明白何时要控制自己的同情心,这对法官这一角色来讲是一种重要的心理素质。他还需要学着浸入知识体系,到达那些与此角色直接和间接联系的各种认知甚至是情感层面深入地学习。

66、如果只有运用社会成员所具有的相关“知识”才能理解制度秩序的整合,那么对于这种“知识”的分析就是我们在分析制度秩序时的关键所在。对于制度秩序来说,最重要的知识是在前理论的层次上出现的。「它是一个社会中“人尽皆知”的事情的总和,包括准则、道德规范、智慧箴言、价值与信仰、神话等等。要把这些事物全部理论化,需要极其繁复的智力工作。然而在前理论层次,每一项制度都包含可传承的处方知识,即那些为行为的制度适宜性提供指导的知识。」

67、伯格和卢克曼将社会理解为一个“由外化、客体化和内化三个步骤所组成的持续辩证过程”,而这三个过程也对应了“三阶”客体化:一阶是制度化,二阶是正当化,三阶是社会化。其中一二阶是客观现实的建构,第三阶是主观现实的建构,社会正是同时以主客观现实的形式共同存在。这个过程也可以被描述为:“社会是人的产物,社会是客观现实,人是社会的产物。”(p.79)在作者看来,任何对社会的分析,脱离了这个前提,都是有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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